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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02年修正)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00:18:15  浏览:827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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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02年修正)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公布)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提供支持和协助,不得阻挠。

第四条 乡镇、城市街道,以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建立工会。职工较多的城市社区、村可以建立工会。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工会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或者女职工委员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经上一级总工会确认后,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主要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会,应当设专职工会主席。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的人数应当按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乡镇、城市街道,以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应当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职工较多的,应当配备其他专职工会工作人员。

第八条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行政负责人和配偶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工会主席、副主席实行任期制,可以连选连任。上级工会可以推荐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九条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就集体合同的签订、劳动关系的调整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对方的协商要求。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签订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工资、劳动安全卫生或者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事项签订单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区域、产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企业代表或者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

上级工会应当对下级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条 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督促双方依法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企业、事业单位制定、修订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劳动(聘用)合同样本,应当征求同级总工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工会应当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及其他形式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基层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行使职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提请上一级工会、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代表协调解决。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厂务、事务公开制度,工会应当支持和督促本单位实行厂务、事务公开。

第十二条 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前款以外的公司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作为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应当事先听取职工和工会的意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利益事项的方案和措施,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有关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发展规划,决定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地方总工会参与监督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的管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的实施。

基层工会应当监督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督促、协助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支持工会开展互助补充保险等职工互助互济活动。

企业、事业单位终止前,工会应当监督其依法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强迫职工交纳抵押金、扣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搜身、侮辱、虐待和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的,工会应当予以制止,要求改正;情节严重的,工会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支持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工会监督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事先征求职工和工会意见,并依法支付职工相应的工资报酬。对损害职工身体健康,或者无视职工正当理由、违背职工意愿强令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会应当提出改正意见;拒不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工会应当督促并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进行监控。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影响职工安全与健康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通报工会。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同时报上一级总工会和省总工会。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工会应当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会有权提出改正意见;拒不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应当建立劳动法律检查监督的协作制度。

第十九条 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乡镇、城市街道工会应当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同级工会的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同级工会聘任劳动争议仲裁员,依法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第二十条 地方总工会可以建立法律援助组织,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基层工会可以建立职工法律咨询服务组织,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工会有权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可以查阅、复制与侵权事实有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妨碍或者阻挠,不得隐瞒真相、隐匿和毁灭证据。

第二十二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

省和设区的市总工会负责同级“五一”劳动奖章和“五一”劳动奖状的评选、表彰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地方国家机关制定或者修改法规、规章以及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成立相应机构的,应当有同级工会参加。

地方国家机关检查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情况时,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会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每年与同级工会召开联席会或者座谈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职工利益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与同级产业工会也应当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协调和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聘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任期期满不再担任主席、副主席职务的,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确需变更其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或者被所在单位认定需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本级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二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其他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非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可以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给予适当的补贴。

第二十七条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年内可以累计使用。确需增加工作日的,由工会与单位协商。

基层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每月三个工作日的限制。

前两款所列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期间,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上级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建立后,按照规定比例将筹备金返还该单位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二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少拨缴或者拖延拨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应当及时催缴,经催缴无效的,从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三十条 地方总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拨缴工会经费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劳动、财政、税务、统计、审计和工商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工会适当的经费补助;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物质条件。

地方总工会所属的职工文化教育和疗(休)养设施,应当列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同类社会公益设施的待遇,在城市建设规划中不得任意侵占;确需易地重建的,政府或者有关单位应当确保迁建所需土地和资金补偿。

工会兴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同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扶持。

第三十二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在银行开设账户,对工会经费、财产实行自主管理。

工会的经费、财产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也不得将工会的经费、财产作为所在单位的经费、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扣押和清偿债务。

工会撤销、解散前,其经费、财产应当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审计,依法处分;处分后有结余的,由上级工会处置。

欠缴工会经费的企业、事业单位终止的,应当依法清偿欠缴的工会经费。

第三十三条 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其执行、工会资产管理和各项专用基金使用等进行审查监督。

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下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有权审查。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县级以上各级工会所属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对待。所需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统筹基金支付;没有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负担。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工作人员的养老统筹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县级以上各级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统筹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与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三十五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侵犯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地方总工会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工会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由工会、工会工作人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总工会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或者将工会工作机构归属其他工作部门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下级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恢复工作的,按照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正常工作期间的标准补发应得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并根据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职工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因前款原因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不愿恢复工作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单位给予本人上一年度收入二倍的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免除职务、降低职级,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分厂、车间或者其他内设单位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办法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凡未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织的其他团体,不得称为工会,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工会权利。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21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和1994年2月2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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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商务部《关于积极做好美国“食品企业注册”和 “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应对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质检总局、商务部


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商务部《关于积极做好美国“食品企业注册”和 “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应对工作的通知》

国认注联[2002]53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各有关外贸企业:

“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以应对生化恐怖袭击为由,颁布了《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以下简称“生物恐怖法”)。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以下简称FDA)于今年10月10日正式发布“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今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

一、根据FDA“食品企业注册”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FDA将自10月16日开始受理注册,注册时必须提供的信息包括:

1.企业及其总公司(母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2.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其代理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3.企业使用的所有贸易名称;

4.按照美国有关法规分类的产品类别;

5.注册提交人被注册企业授权的声明;

6.国外企业的美国代理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7.国外企业还需提供紧急联系电话。

二、按照“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FDA要求进口食品、饲料到达之前5日之内由电子方式接收并确认申报相关的信息。根据抵港的运输方式不同,FDA对最迟接受信息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

1.通过陆路运输,抵达前2小时;

2.通过空运或铁路运输,抵达前4小时;

3.通过水路运输,抵达前8小时。

货物到港时,承运人必须持有提前通报确认件,否则无法通关。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2002年进口金额达419亿美元。我国2002年对美出口农产品16.3亿美元,占全部农产品出口的9%左右,主要出口品种为水产品和园艺产品。美国现在是我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此次美国出台的食品注册和提前通报制度实施范围很广,相关单位应积极应对,确保我相关产品对美国的顺利出口。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针对美国相关法规已做了应对准备工作,通过媒体通报、宣传了法规草案的要求以及应对措施。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等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鉴于FDA“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已经发布,并即将实施,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美食品和饲料注册、通报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现就有关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美方这一政策法规,尽快将上述信息通报辖区内对美出口农产品、食品、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和出口等相关企业、外贸公司,按照以前摸底所掌握的情况做好上述企业的注册通报工作的落实,提醒企业及时向FDA注册。要主动了解上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行注册和通报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指导、协助企业解决困难。

二、企业应将对FDA申请注册的相关信息和FDA确认的注册号尽早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以便12月12日后对美出口产品能够顺利报检通关。

三、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要发挥技术资源上的优势,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尽快翻译FDA正式法规全文和编写《输美食品、饲料企业注册通报指南》,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咨询工作。

四、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要充分发挥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的协调、服务作用,做好宣传、咨询、指导工作。

五、根据FDA法规,向FDA注册和提前通报不收取费用,可由企业直接通过互联网自行进行。

六、相关的网站信息:

1.美国FDA“生物恐怖法规”网站:

http://www.cfsan.fda.gov/~dms/fsbtact.html

http://www.cfsan.fda.gov/~dms/fsterr.html

2.国家认监委的专题主页:

http://www.cnca.gov.cn/zctb.htm

3.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专题主页:

http://www.bqc.com.cn

4.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专题主页:

http://www.agriffchina.com/self/fda/index.htm



附件:1.FDA“食品企业注册法规”概要译文

2.FDA“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概要译文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印)

二 ○ ○ 三 年 十 月十四 日


 

附件1:

美国FDA食品企业注册最终法规(暂行)概要



“2002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恐怖防范应对法案”(生物恐怖应对法)要求卫生部长采取措施,以保护美国公众在食品供应方面免受恐怖袭击。为执行此生物恐怖应对法的规定,FDA于2003年10月10日发布了食品企业注册的最终法规(暂行),法规要求国内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储藏供美国人和动物消费的食品企业必须向FDA注册。依据此最终法规(暂行),所有涉及到的企业必须于2003年12月12日之前进行注册。当潜在的或实际的生物恐怖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爆发时,企业的注册信息将有助于FDA确定事件的起因和来源,并可迅速通知受影响的企业。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注册,也可以通过填写注册表或用含有相关注册信息的CD-ROM提交注册, 在线注册系统将于2003年10月16日开通。为了帮助在线注册,在美国本土可致电1-800-216-7331或301-575-0156;在美国境外可致电301-575-0156;或者发传真至301-210-0241,也可以发电子邮件至furls@fda.gov寻求帮助。从2003年10月16日开始,在线注册帮助界面将从美国东部时间每个工作日的早上7点到晚上11点提供服务。

此最终法规(暂行)仅适用于在法规定义下的供美国消费的生产/加工、包装或储藏食品的企业。食品的例子包括:饮食补充剂、饮食成分、婴儿配方食品、饮料(包括酒精饮料和瓶装水)、水果和蔬菜、鱼和海产品、乳制品和带壳蛋、作为食用和食品成分的农产品原料、罐头食品和冷冻食品、焙烤食品、休闲食品和糖果(包括口香糖)、活的食用动物、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

食品接触物质和杀虫剂不属此最终法规(暂行)的“食品”范畴,因此从事食品接触物质和杀虫剂的生产/加工、包装或储藏企业无须向FDA注册。

谁必须注册?

生产/加工、包装或储藏在美国消费的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的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代理商以及由他们授权的个人,必须于2003年12月12日之前向FDA注册其企业。 对美国国内企业,无论该企业是否进入州际贸易均必须注册。国外企业在注册时,必须指定一个美国代理人(企业的进口商或经纪人),其必须在美国有居住或经营场所,且必须身处美国。

哪些企业无需注册?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的个体家庭;

非瓶装水、饮用水的收集、分销机构和设施,例如城市供水系统;

作为常规业务输送食品的交通工具;

农场,指建立在一个普通物理位置的设施,从事种植农作物或饲养食用动物(包括水产品)、或两者兼有,进行清洗、修剪、冷却等加工;“农场”包括包装或储藏食品的设施,且所有这些食品都在该农场种植或养殖,或在该农场消费;还包括生产/加工食品的设施,且所有这些食品都在该农场中消费、或在同一所有者的其他农场中消费;

饭店,指准备和出售食物,直接提供消费者即时消费的设施,包括宠物屋、养狗厂,直接为动物提供饲料的兽医站。为州际运输工具提供食品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设施不属于饭店;

零售企业,指仅直接向消费者出售食物的设施。零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杂货店和超级市场、自动售货机、物资供应所。本术语的含义不仅包括直接向消费者出售食品的设施,还包括仅以从该设施直接出售食品给消费者为目的的生产/加工食品的设施。

非赢利食品企业,为公众预备、供应或提供食品的慈善机构。非赢利食品企业必须是依据美国国内收入法典501(c)(3)免除联邦收入税的企业。

渔船,不仅包括捕获和运输的渔船,还包括仅为储藏目的从事去头、去内脏及冷冻的渔船。

由美国农业部(USDA)单独监管的肉类、禽类、蛋类加工企业。

国外所有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储藏供美国人和动物消费的食品企业都必须注册吗?

不,如果一个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储藏供美国人和动物消费的食品企业的产品在出口到美国之前需经美国以外其他企业的进一步加工或包装,仅后者需要注册。如果随后进行进一步加工或包装的企业仅限于在包装上粘贴标签或其他微量操作,则之前的国外企业不可免于注册,进行微量操作的国外企业也必须注册。任何在最后的生产/加工企业之后再行包装或储藏的企业也必须注册。

多长时间须注册一次?

每一食品企业仅需注册一次,但当注册信息有变化时必须更新

获得注册号意味着什么?

仅意味着企业的所有者通过向FDA注册而遵守法规。分派的注册号不意味着FDA批准或认可该企业和其产品。

需要注册费吗?

在FDA的注册和任何注册的更新都无需费用。

企业应如何注册?

企业必须用3537表提交注册或更新注册,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在WWW.FDA.GOV/FURLS在线注册,此网络将于2003年10月16日开通,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注册。另外,此网址还提供在线帮助。

如企业无法接通网络,可通过致电1-877-FDA-3882(1-877-332-3882)从FDA获得注册表,也可以通过寄信至下面地址获得:

U.S.FOOD AND DRUG ADMINGISTRATION

HFS-681

5600 FISHERS LANE

ROCKVILLE MD 20857

USA

注册表完整填写之后寄往上述地址或传真至(301)210-0247。

同一时间注册多家企业的方式

FDA将以光盘方式(CD-ROM format ISO 9660 CD-ROM OR CD-RW)接受多家企业的注册。这些文件必须以PDF格式的3537表提交,同时需附有注册表上的保证声明的签字复印件。每一光盘必须使用3537表上相应栏目的首选邮件地址递交,以这种方式提交不限注册企业数量。然而,光盘上的每一份注册必须有独立的文件名(限32字符长)。此文件名的第一部分必需可识别总公司。如果信息不符合规定的格式,FDA将不予受理注册,并将退还CD光盘。FDA将按收邮件和传真的顺序受理光盘提交。

FDA为什么鼓励电子注册?

FDA鼓励这种注册方式,因为相对于企业,这种方式最经济高效,可即时得到注册确认和注册号。相对于FDA和企业,邮件注册花费更高。

注册必须提交什么信息?

每一企业的注册信息必须包含:

(a)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总公司(如有)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b)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代理商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c)企业使用的所有贸易名称;

(d)法案170.3部分确认的产品类别;

(e)证明提交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提交人已被注册企业授权的声明。此声明必须有注册该企业的提交人的姓名,还必须有注册提交人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如具备)、传真(如具备)。

(f)国外企业的美国代理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国外企业还需提供其美国代理人的紧急联系电话,国内企业也需提供紧急联系电话。

有何附加的信息要求?

FDA鼓励但不要求填写注册表中的选填信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FDA更有效的与企业沟通,并可以使FDA尽快与有可能成为生物恐怖主义者袭击目标或发生与食品有关的紧急情况的企业联系。例如:一些食品没有在170.3部分中包括,例如:饮食补充剂、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动物饲料,这些类别的食品也可能发生与食品相关的紧急事件,因此,FDA鼓励但不要求提交3537表的选填信息。

注册信息是否向公众公开?

不公开。既不列出注册企业名称和提交的注册文件,也不披露注册人的任何信息。

注册信息变化时应如何处理?

当要求的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例如:经营者、代理商或美国代理人变化时,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其代理商以及由他们授权的个人必须在发生变化的60天内提交企业的注册更新信息,通过网络或邮件提交。

企业停产(破产)时应如何修改注册?

当企业停产(破产)时,必须用3537a表注销注册,通过网络或邮件提交。

已注册企业更换所有者时应如何更新信息?

原所有者应在变化的60天内注销(用3537a表)其企业的注册,同时新所有者必须用3537表重新注册该企业,注销和重新注册均可通过网络或邮件提交。

企业未注册后果如何?

国内或国外企业未能按法规要求注册、更新信息或注销其注册,将按《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的规定受到禁止,联邦政府可以要求联邦法院对犯有禁止条例的人提出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如果需要注册的国外企业未注册该企业,进口的食品将被扣留在美国的入境港,除非由FDA或海关边界保护局(CBP)将其转移到指定的其他地方。FDA 计划发布根据法案801(m)1部分拒绝进口食品或根据法案801(1)部分存放进口食品的行动的执行指南,此指南将在“联邦注册”上向公众发布。

这一最终法规(暂行)是否采纳其他意见?

FDA为最终法规(暂行)提供75天的征求意见期。另外,为确保对最终法规(暂行)的意见来自于对FDA的努力和教育成果的受益的经验,FDA计划在2004年3月重新开放额外的30天征求意见期。这一日期和FDA与CBP的计划发布日期吻合。最终法规(暂行)的定期更新信息和评论将能够通过电子方式获得(http://www.fda.gov/oc/bioterrorism/bioact.html)。

在征求意见期,FDA将如何实施最终法规(暂行)?

在法规的初始实施期和随后的实施期,FDA将积极的考虑慎重实施注册最终法规(暂行),同时确保公共健康得到保护。注册最终法规(暂行)将在2003年12月12日生效,所涵盖的机构应当从那时起符合法规的要求。即使FDA在12月12日之前进行了多方的努力和培训活动后,FDA承认许多受影响的团体仍然需要帮助来理解法规和怎样符合法规的要求。因此相应的,FDA计划在法规生效的最初几个月里发布一个规定,主要强调协助所涵盖的机构理解和符合法规要求。FDA不久将发布一个可获得符合性规定指南的通告,指南将概述FDA慎重运用实施法规的方式。这一指南将不会影响FDA采取必要行动的能力,包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检验,或者根据《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所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这一规定也不影响海关边界保护局根据19U.S.C. 1595a(b)评价处罚措施的能力或根据其他授权采取执法行动的能力。


 

附件2:

美国FDA进口食品预申报最终法规(暂行)概要



2002年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恐怖预备应对法(生物恐怖法)要求从2003年12月12日起FDA接收进口到美国的食品的预申报。最终法规(暂行)所要求的大部分预申报信息在食品到达时,通常由进口商或经纪人向海关边界保护局(CBP)提供。现在生物恐怖法要求这些信息在进口食品抵达美国之前提供,FDA将使用提前获得的信息去审查、评估、评价这些资料,并且决定是否检查这些进口食品。FDA和CBP在预申报最终法规(暂行)的实施上已经通力合作。几乎所有现存的进口食品能够使用CBP的自动商业系统的自动经纪人界面(ABI/ACS)。预申报将于2003年12月12日开始通过ABI/ACS或FDA的预申报(PN)系统的界面提交。

预申报必须于何时提交?

1.FDA将在进口食品到达之前5日之内,在以下所述的运输方式规定的时间之前,由电子方式接收并确认预申报信息;

2.通过陆路公路运输,抵达前2小时;

3.通过空运或陆路铁路运输,抵达前4小时;

4.通过水路运输,抵达前8小时;

如果由个人携带的食品需预申报,其提交的时间与各运输方式的规定时限相一致(食品必须随附FDA的确认)。而且,在通过国际邮寄方式邮寄食品之前,预申报必须由FDA电子接收和确认。(包裹必须随附FDA的确认)。

如何提交预申报?

预申报必须由电子方式提交,FDA预计80%以上的进口食品的预申报可通过ABI/ACS传输。国际邮寄食品和其他不能通过ABI/ACS提交的贸易种类或者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801(m)拒绝接收的食品必须通过FDA的PN系统界面www.access.fda.gov提交。从2003年12月12日起,提交预申报的技术服务:

美国国内,电话 1-800-216-7331 或 301-575-0156

美国以外国家和地区,电话301-575-0156

传真301-210-0247

美国东部时间每个工作日的7点至23点提供技术服务。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furls@fda.gov寻求技术服务。对于通过ABI/ACS传输预申报,可以通过其CBP客户代表获得技术服务。

从2003年12月12日起,预申报信息可通过CBP和FDA系统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提交。如果ABI/ACS系统不工作,预申报必须通过FDA的PN系统界面提交。如果FDA的PN系统界面无法正常工作,则首先联系在线帮助界面。如果系统无法工作,那么所要求的预申报信息必须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将在FDA网站(http://www.fda.gov/)上发布。

由谁提交预申报?

任何具有所需信息知识的个人可以提交预申报,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人、进口商和美国代理人。

哪些食品需要提交预申报?

预申报适用于进口或拟进口到美国,供人类或其他动物食用的食品。本最终法规(暂行)中关于食品的定义参考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第201条款(f)中“食品”的定义:“用于人或其他动物的食物或饮料的物品,口香糖和用作以上物品成分的物品。”为了符合最终法规(暂行)和进口食品的预申报,食品不包括与食品接触的物质或杀虫剂。需要预申报的食品是在美国使用、储存或者分销,并且包括礼品、贸易样品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样品,以及通过美国转口到另一国家的食品,进一步出口的食品,在美国国外贸易区使用的食品。

哪些食品不需要预申报?

不需要预申报的食品是:(1)个人携带的用于个人消费的食品。(例如:个人、家庭、朋友消费而不是用于销售或者分销的食品);(2)直到出口没有离开抵达港的出口食品;(3)根据《联邦肉产品检验法》、《禽产品检验法》或《蛋产品检验法》规定,由美国农业部单独监管的肉产品、禽产品和蛋产品;(4)由个人在其住所内制作,并作为个人礼物(例如非商业目的)送给在美国的个人的食品。

FDA将提供预申报的确认件吗?

是的。在成功接收预申报信息后,FDA提供给传送者一份预申报的确认件。

预申报应包括哪些信息?

预申报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并且包括以下信息:

1)提交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2)传送者的身份(如果不同于提交人),包括姓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3)入境类型和CBP的识别号码;

4)食品的标识,包括完整的FDA产品编码,普通或常规名称或市场名称,从最小包装体积到最大容器描述食品的量,批号、编码号或其他可适用的食品标识信息;

5)制造商的身份;

6)种植者的身份(如果知道);

7)FDA生产国;

8)托运商的身份,除了食品通过国际邮件方式进口;

9)食品的托运国。如果食品通过国际邮件进口,邮寄的预期日期和邮寄国;

10)预期的抵达信息(地点、日期、时间)或者如果食品通过国际邮件进口,美国收件人的姓名,地址;

11)进口商、所有者和最终收货人的身份。除了通过国际邮件进口或者通过美国转口的食品;

12)承运人的身份和运输方式。除了通过国际邮件方式进口。

13)运输计划信息,除了通过国际邮件方式进口。

到达时,承运人需要预申报确认件吗?

确认件是必要的。通过ABI/ACS界面提交预申报的,预申报的确认号和含有“PN收到”内容的信息将通过ACS/ABI界面生成一个确认文件。最终法规(暂行)如果预申报通过FDA的PN系统提交,那么提交确认后传送者将随即获得在线确认。为了使承运人和在港口的个人更方便,承运人应当持有确认件的复印件,其中包括预申报的确认号。对国际邮件包裹,预申报的确认号必须随附包裹。对于个人携带到达美国的食品,预申报确认号必须随附食品。

不完整的预申报能修改吗?

是的。如果传送未被确认,信息将被拒收,发送者将获得一次改正信息的机会。

FDA的PN系统界面通过帮助和互动反馈的方式协助提交者减少拼写错误和遗漏。另外,从2003年12月12日起,美国东部时间每个工作日的7点至23点,在线帮助界面将向用户提供服务。

确认只是意味着信息已被接收,表面上看是完整的。后续的由系统和FDA职员人工进行的审查将会决定进口货物抵达时,是否需要检验。

在预申报确认已被接收以后,如果信息要改变,应当怎么做?

在确认后如果下列要求的信息需要改变,那么必须提交新的预申报。

1)提交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2)传送者的身份(如果不同于提交人),包括姓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3)入境类型和CBP的标识号码;

4)食品的识别信息,除了估计的数量;

5)制造商的身份;

6)种植者的身份(如果知道);

7)FDA生产国;

8)托运商的身份;

9)食品的托运国。如果食品通过国际邮件进口,邮寄的预期日期和邮寄国;

10)如果食品通过国际邮件进口,美国收件人的姓名,地址;

11)进口商、所有者和最终收货人的身份。

12)承运人的身份和运输方式。

13)运输计划信息,除非食品不被进口。

如果食品因为不完整的预申报信息而被拒收,在再次预申报中需要其他附加信息吗?

是的。因为不完整预申报信息而被拒收的食品的再次预申报,必须包括抵达港、拒收食品的扣留地、抵达或将要抵达扣留地点的日期、扣留地点联系人的身份。

未能提供完整的预申报信息的后果是什么?

进口或拟进口的食品由于不完整的预申报信息将被拒收,并被扣留在港口或安全的仓库。FDA将为其职员提供实施指南,包括对那些没有及时提供及时和准确预申报信息的禁令、起诉和限制的规定,也包括对根据801(m)(1)拒收或根据801(1)扣留的规定。FDA准备在指南中包含一个过渡期,在此期间,将通过对提交者加强教育的方式来促使预申报信息符合要求。尽管如此,FDA将被授权使用各种手段来应对任何违反预申报要求的事件。这个计划的过渡期将允许FDA把资源集中在最适宜的场所。FDA也计划给其职员提供过渡期后的实施预申报要求的指南。FDA的指南文件将向公众公布,FDA将在《联邦注册》中发布一个指南可得到性的通知。

这一最终法规(暂行)是否采纳其他意见?

FDA将对此最终法规(暂行)提供75天的征求意见期。另外,为确保对最终法规(暂行)的意见来自于对FDA的努力和教育成果的受益和对最终法规(暂行)的体系、时限和数据运行的经验,FDA计划在2004年3月重新开放额外的30天征求意见期。这一日期和FDA与CBP的计划发布日期吻合。最终法规(暂行)的定期的更新信息和怎样评论将能够通过电子方式获得(http://www.fda.gov/oc/bioterrorism/bioact.html)。

在征求意见期,FDA将如何实施最终法规(暂行)?

在法规的初始实施期和随后的实施期,FDA将积极的考虑慎重实施预申报最终法规(暂行),同时确保公共健康得到保护。预申报最终法规(暂行)将在2003年12月12日生效,所涵盖的实体应当从那时起符合法规的要求。即使FDA在12月12日之前进行了多方的努力和培训活动后,FDA承认许多受影响的团体仍然需要帮助来理解法规和怎样符合法规的要求。因此相应的,FDA计划在法规生效的最初几个月里发布一个规定,主要强调协助所涵盖的实体理解和符合法规要求。FDA不久将发布一个可获得符合性规定指南的通告,指南将概述FDA慎重运用实施法规的方式。这一指南将不会影响FDA采取必要行动的能力,包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检验,或者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所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这一规定也不影响海关边界保护局根据19U.S.C. 1595a(b)评价处罚措施的能力或根据其他授权采取执法行动的能力。





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


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2月17日



第一章 经济社会发展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今后五年是三亚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构建和谐三亚基本框架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对于顺利推进三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本纲要主要依据《中共三亚市委关于制定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主要阐述全市发展方向和布局,明确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发挥前瞻性、战略性、宏观性、导向性作用。

一、“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三亚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立足于充分发挥三亚特色和资源优势,成功抗击非典、禽流感疫情,战胜了强台风、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有效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的主要任务。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预计全市生产总值完成74.21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2.5%,高于“十五”计划目标1.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31亿元,年均增长23.4%,高于“十五”目标13.4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到153亿元,年均增长27.7%,高于“十五”目标1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4亿元,年均增长14.5%,高于“十五”目标2.5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均提前和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目标,增速、增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十五”计划把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任务,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33.1 :20.3:46.6演变为2005年的28.4:26.0:45.6。旅游业转型增效初见成效,旅游总收入以年均20.9%的速度高速增长,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14.6%,先后建成了喜来登酒店、万豪酒店、希尔顿酒店、南山海上观音、亚龙湾红峡高尔夫球场等项目,三亚正成为世界最大的潜水旅游目的地和中国最重要的高尔夫球基地之一。农业生产坚持“调优、调精、调高”,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努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十头万户”、百艘百吨渔船建造、兰花示范种植等亮点工程,逐步形成了冬季瓜菜、热带水果、海洋渔业、热带花卉等优势特色。出台了加快新型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扶持了绿色农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环保建材等一批新型工业,工业增加值以年均10.2%的速度稳步增长,新型工业发展加快。房地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累计完成投资48.5亿元,是“九五”的11.5倍,销售额达108亿元,对“十五”期间经济增长的拉动明显。经过几年努力,文体健康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基本具备。

  城镇建设取得新成就,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围绕打造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总体目标,加大了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在全省第一个完成了市、镇两级总体规划,城镇化水平达到46%。城市建成区面积从18平方公里扩大到2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2001年以来累计投入21.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两河三岸景观改造、三亚国际客运港码头和三亚湾路、凤凰路、迎宾路等市区道路改造工程等,修建了三亚湾大桥和城市公园、鹿回头广场;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闲置土地、“半拉子”工程已全部处置完毕;红沙污水处理厂、亚龙湾污水处理站及海棠湾供水工程、西岛、蜈岐洲岛、崖城水厂等四个供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正在建设的大隆水库枢纽工程建成后将为三亚农业和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用水保障;城乡电网经过几年改造得到极大改善,市区主街道电缆下地已基本实现;民用天然气管网已部分供气;丰兴隆大桥、污水管网扩建二期工程、凤凰机场二期工程、国际客运港、河口旧城改造等工程推进顺利,城市交通、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功能明显增强。生态市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五”期间共退耕还林5.6万亩,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居民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由“九五”末的60%、41.7%、13.9平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64%、44.4%、18.4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50%提高到2005年71%,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达标率和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100%。生态环境质量全国一流,先后获得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绿化十佳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入选中国“最佳魅力城市”。

  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对外开放不断加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已完成三亚宾馆、第一糖烟酒公司等一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重组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北亚航空公司,成立了合作公司—三亚中法水务有限公司,实现市政府与南方航空公司战略合作;组建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顺利过渡。非公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组建并控股三亚市国际旅游会展有限公司和三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招、拍、挂”制度得到有力实施,土地市场更加规范,带动了大企业、大项目的进入和运作。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农民税负明显减轻。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改革等不断推进。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通过举办三届世界小姐总决赛、南山海上观音开光大典、电影节等一系列大型活动,三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在国内外均得到空前提升。“十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约7.6亿美元,进出口总额约为2.2亿美元,年均增长10.8%,增幅超过计划目标0.8个百分点。

  统筹发展实现重大突破,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坚持“以城哺农,以城带乡”,对“三农”的投入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十五”期间共建成文明生态村138个,开展了改水改厕、民房改造、沼气池建设工程,修建农村道路316公里,农电改造投入资金近亿元,实现了村村通电、同网同价的预期目标,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社会事业投资累计突破10亿元,有力促进了社会各事业的发展。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全市总人口51.2万人,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十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教育投入建设资金约3.1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市九小已建成开学,新三亚市一中、三亚鲁迅中学也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招生,三亚博雅中学正在加快建设。“两基”任务基本完成,2002年通过国家检查验收。2005年,小学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9%,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也从2000年的19.1%提高到2005年38.2%。高等院校建设取得突破,“十五”期间高等教育投入约7亿元,三亚航空旅游学院和三亚学院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于2005年秋季招生,现三亚卓达旅游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学院和三亚学院在校学生共计2550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十五”期间实施科技创新项目116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6项,市级 105项。

  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重点实施了村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全市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从2000年的86%和85%提高到95%,兴建了市图书馆、美丽之冠会展中心和三亚大剧院等。医疗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建立了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大力推进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进行了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中医院新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农垦三亚医院传染病区等项目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05年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5%,比“九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4%以内;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16075元,年均增长12.5%,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377元,年均增长5.9%。

  总体上看,“十五”是三亚大发展、大建设、大进步的时期,是经济运行质量最高、社会事业发展最快、城市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最为明显的五年,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取得新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从总体上看,三亚目前仍然属于欠发达地区,工业化水平低、城市化水平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偏低、经济总量小的“三低一小”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旅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尚有待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较为突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艰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拉大,社会事业尤其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统筹、协调发展的任务繁重;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市民总体素质不高,人才短缺仍然制约着三亚的发展质量和速度。这些与建设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十一五”期间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看,“十一五”将是三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的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内外产业的区域性转移不断加快,“9+2”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和“10+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呈现加速之势,海南大特区与大都市圈的互动合作更为紧密频繁,为三亚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参与国际和区域间的分工协作,更好地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用活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了条件。“十一五”期间将是三亚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加速崛起的战略机遇期,是经济结构优化和社会结构调整的战略转型期,是体制变革与机制创新的战略完善期,同时也是迎接国内外双重挑战的战略竞争期,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但机遇大于挑战。

   (一)加速崛起的战略机遇期

  自1998年以来三亚经济已连续八年实现两位数增长,经济发展步入快行道,“十一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旅游、房地产、社会事业等领域仍将保持较快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将更加明显。以海南三、四、五航权开放和西环铁路改造提速、东环城际快速客运轨道建设、环岛高速公路东西线连接等重大项目实施为契机,以三港分离、凤凰机场扩建、火车站北迁、海棠湾和红塘湾开发、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建设等项目为载体,三亚将加快海上、空中、陆路三大枢纽工程的建设,实现城市“南进北扩、东拓西展”的战略性转移,搭建起世界旅游名城的主骨架。同时,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积累将带动消费结构的升级转型,开辟出更大的市场空间。以城市发展空间和市场空间的双重拓展为三亚实现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结构调整的战略转型期

  本世纪第一个二十年,是我国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历史阶段,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对高端产品和高端服务的社会需求不断增长,旅游、住房、汽车正成为居民消费的三大热点。旅游经济的蓬勃兴起,为三亚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热带特色农业和房地产等产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随着我国建设世界旅游强国战略和海南建设中国旅游名省战略的实施,三亚作为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海南旅游龙头,必将得到国家和海南省在政策和投资上的更多支持。同时,国家的能源安全和海上安全提升了南海油气开发战略地位,为三亚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和发展临海工业提供了可能。因此,“十一五”期间将是三亚“一产发展、二产突破、三产提升”、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的黄金时期。随着城市总规修编的完成和落实,以及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三亚将进入城市空间布局调整的关键期,发展空间由沿海岸的“带状”向海上和内陆延伸,形成“组团规划、片区发展”的新格局,城市功能分区更趋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发展空间更为广阔。另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政策的推行和国际性旅游城市建设,将使三亚进入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区域国际化同步快速推进阶段,城乡发展日益协调。

   (三)体制创新的战略完善期

  “十一五”期间三亚体制改革将由重点突破向综合性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逐渐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更加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明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围绕产业转型增效、消费结构升级,更加强调盘活存量、提升质量、提高效益,各项体制、机制创新加速进行。同时,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推进和海南三、四、五航权开放,对外开放更加深入,市场运行特别是旅游业的经营与管理将进一步与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接轨,外资参与三亚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建设将更加活跃。

   (四)迎接挑战的战略竞争期

  旅游业是三亚最具竞争力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国已经有近30个省市把旅游业作为地方经济的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客源市场竞争激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也使三亚旅游业和热带农业面临着东南亚国家的强劲冲击。旅游业方面,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都是旅游业相对发达的国家,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与三亚具有很大相似性,是三亚发展国际旅游的主要竞争对手,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的分流。在热带农业方面,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双方货物贸易往来的自由化和国家对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实行的开放政策,都将对三亚热带农业发展构成极大压力。毫无疑问,未来三亚发展将面临着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的双重挑战。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十一五”期间三亚市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市两都三中心”战略构想,以实现快速发展为目标,以科技进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造良好生态环境为载体,以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增长方式、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基本举措,重点实施优势产业战略、科教兴市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城市品牌战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把三亚打造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富足、社会和谐、生态优良、功能完善、魅力独具的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三亚市发展的总体奋斗目标是:按照“一市两都三中心”的战略构思,努力打造“实力三亚、活力三亚、和谐三亚、魅力三亚”,力争到2010年把三亚建设成为带动琼南发展的南部中心城市,全国人民旅游度假、健康休闲的“大阳台”,世界著名、亚洲一流的热带滨海度假休闲目的地。

   ——建设实力三亚。创造条件打造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中国最大的南繁育种基地、中国一流的游艇会所基地和中国南部影视基地,扩展城市发展内涵,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在结构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经济总量快速增加,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接近150亿元,年均增长10.5%(按包天然气工业口经测算;按原口经测算为12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600元,年均增长8.0%;地方财政收入翻番,达到15亿元,年均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13%;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旅游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农业基础更加巩固,新型工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大旅游、大物流、大市场的格局初步形成。

  ——建设活力三亚。构建城市发展的长效动力机制,营造更具活力、更加规范的发展环境,经济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外开放迈出更大步伐,招商引资活跃,全民创业氛围浓厚,非公经济发展壮大,人才聚集,人力资本丰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新型服务业蓬勃发展,作为琼南信息、人才、商品集散中心城市的地位凸显。

  ——建设和谐三亚。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文明生态村比例达到60%,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 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大学在校生力争达到2万人,青年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0.5~1年。全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防灾减灾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明显加强。

  ——建设魅力三亚。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加强,综合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国内一流。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8%、城市居民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工业废气、废水处理达标率保持100%水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清洁能源普及水平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健康、时尚、休闲的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度假胜地框架基本建立。

三、指导原则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全面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实现人口、社会、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在坚持速度和效益统一的基础上要争取更快的发展速度,加快创造和积累财富的步伐,不断提高三亚产业竞争力、财政实力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努力在深化改革、聚集资本、吸引人才方面取得突破,在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发挥自身优势,实现经济质和量的快速提升。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海南省南部中心城市的作用,三亚“十一五”期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全省各市县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以改革开放促发展

  海南经济基础及其岛屿经济的特点,决定了三亚未来20年要保持快速增长,根本出路在改革开放。三亚发展历程表明,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充满生机的必要条件。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勤于学习,善于借鉴和总结,不断探索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路子。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公共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是三亚实现“十一五”目标的前提和条件。

  (四)以优化结构为主线

  结构决定功能、决定效率。优化结构是提高效率的重要途径。“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解决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制的遗留问题,优化所有制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以城市的较快发展带动农村发展,优化城乡结构;与三亚发展阶段相适应,以具有优势禀赋的旅游业为主导,延长产业链,推进产业集群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坚持有所不为而有所为,集中政府财力于社会公共领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五)坚守生态保护红线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三亚的立市之本,保护特有的自然风貌是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的红线。三亚在经济建设过程中要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共发展、人与自然双赢的理念,创导“以人为本,以自然为根”和“以人为主导,以自然为基础”的思想,坚持以保护为基点,在保护中开发,新景点、新项目开发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区域环境容量,形成自然生态与现代文明相交融的海滨风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谐发展。

第三章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经济结构,建设实力三亚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的基础支撑力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四港”(空港、客运港、货运港、渔港)、“六网”(路网、电网、水网、气网、通讯网、污水网)、“两站”(火车站迁建、汽车站迁建)、“五路”(西环铁路境内段改线工程、环岛高速公路三亚连接段工程、田独至藤桥城市交通主干道、红沙至六道公路、天涯海角至南山国道改造)、“一桥”(红沙大桥)建设,特别是要将对外交通作为三亚“十一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努力打造海、陆、空区域性交通枢纽,强化城市功能,提升三亚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

  1.推进区域性航空中转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海南三、四、五航权开放机遇,增加直飞国内超大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东南亚、欧美各国主要城市的航线及航班落地中转,大幅提高三亚旅游的可进入性,为三亚扩大国内市场、进军国际市场奠定基础。同时吸引更多东南亚地区乃至世界各地的物流、客流,争取形成区域性航空中转基地和物流、客流中心。

  加快凤凰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和机场中转设施建设,增强机场的吞吐能力,2010年运送能力达到600万人次,货物吞吐能力达到4.2万吨;提高机场管理水平和航班衔接能力,增强中转业务服务功能;改善机场及其周边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吸引国外航空公司在三亚设置办事处和基地,打造区域性航空运输管理中心。在此基础上,推动三亚航空信息、航油供应和航材保障业的发展。

  改革签证制度,简化出入关手续,创造宽松经营环境和有利于航空枢纽发展的体制及政策环境。

  2.打造区域性海运中心

  加快“三港”分离,提高口岸集散功能,以三亚国际客运港、南山货运港、六道湾渔港建设为重点,集约化发展港口和航运业,建设海南省海上客运、货运中心和琼南渔业集散基地。

  加快三亚国际客运港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客运联检大楼,实现海关、边防、检疫、检验、口岸、安全等部门联合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客运港联检、候船、邮轮物资供应、商业配套和商务办公等综合性服务功能,形成60万人次以上的年接待能力。加快人工岛综合开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为建设国际化、高档次旅游、购物、餐饮、娱乐区创造条件。加强区域协作,开辟三亚至广州、深圳、香港、澳门、越南、新加坡等国内、国际旅游航线,使三亚港成为中国南方和东南亚地区海上旅游客运中心和国际游船接待基地。

  加快南山货运港综合开发。在总体规划论证基础上,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港口建设进程。根据货物的流量、流向循序渐进、滚动发展,“十一五”期间完成1万吨级综合泊位1个(码头结构兼顾2 万吨级杂货船、散货船)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形成100万吨的年吞吐能力,使建成后的南山港成为区域性货运中心和重要的南海油气开发服务基地。加强港口园区规划论证及招商工作,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业和油气化工业。

  加快六道湾渔港建设。加快渔港新区拆迁和渔港设施建设,完成现有海洋渔业向六道湾的集中,形成水产品交易、储藏、加工一体化的渔业功能区。合理规划和组织渔港内外交通,突破交通瓶颈,缩短渔港至市区距离。保持渔港特有的风土人情,营造滨海热带渔村环境氛围,带动六道山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渔业服务和产品加工贸易,将六道湾渔港建设成为海南省最大的集生产、贮藏、贸易、服务于一体的现代渔业基地,服务琼南,辐射南海。

  3.建设琼南现代陆上交通枢纽

  推进西环铁路提速改造工程,开通时速120公里的城际列车,加强岛内交通枢纽功能。完成三亚火车站北迁工程,实现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的无缝对接,减少站场和铁路交通对城市建设的影响,引导城市发展空间向内陆拓展。争取2006年开通三亚—北京、三亚—上海、三亚—广州的直达列车,2007年开通三亚—武汉、三亚—重庆(成都)的直达列车,打通三亚至大陆东、中、西部的铁路交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东环城际快速客运铁路的规划论证和施工建设,实现铁路运输的客货分流,货运直达南山港,客运抵达三亚火车站。保留南山港至现三亚火车站之间的铁路,作为未来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之用,推动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建设。

  完善城市对外公路交通网络。完成环岛高速公路三亚连接段建设,使东、西线高速公路完全对接,开辟东线市县到西线市县最便捷的快速通道,有效减轻城区过境交通压力。尽快完成长途汽车站的搬迁建设,同时加快凤凰、荔枝沟高速出口路和新火车站道路、红沙大桥到六道湾渔港路等主要道路建设,形成高效率、现代化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的有机联动,提高对外交通能力,为三亚成为琼南物流、人流集散中心创造条件。

  4.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市内交通和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信息通讯、消防等城镇基础设施,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供条件,提高城市的容纳能力和发展能力。着眼于加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推进基础设施投融资、维护保养、收费体系等制度改革,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完善市政道路交通网络,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加快建设环岛高速公路与城区、羊栏、月川的连接路以及鹿回头海景大道、月川区道路、解放路延长线等城市主干道,形成方便、快捷、高效的城市主干道路网。高标准完善旅游道路及主要景区连接线,使景区内部和景区之间连接道路达到最便捷。通过道路建设,带动“三湾”发展;加快天涯海角段国道改线工程建设和天涯海角至南山国道改造,在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通道的同时,带动红塘湾区域的旅游开发;加快田独到藤桥河城市快速干道建设,促进海棠湾区域的综合开发;加快红沙大桥及六道湾渔港道路建设,提升安游公路等级,打通连接安游公路通道,突破交通瓶颈,缩短渔港至市区距离,带动榆林湾开发建设。

  完善电力电网设施建设,提高用电保障能力。继续推进城市电网改造,城区主要街道电网10KV及以下线路全部逐步下地。加快220KV三亚东站输变电工程和鸭仔塘站增容工程电网建设,新建110KV河东、羊栏、河口、藤桥等输变电工程,扩建110KV河西、河东、南山、亚龙湾和田独等变电站,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开发建设的用电需求。

  加快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加快建设丹洲——亚龙湾供气支线,田独——海棠湾供气支线,以满足亚龙湾、田独和海棠湾等地区的用气要求。到2010年,力争主城区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5%以上。在实施亚龙湾等供气工程建设的同时,进行天涯镇、海波和凤凰镇供气工程规划,远期实现田独镇经红沙与市区供气中压管网成环,天涯镇、海波和凤凰镇供气中压管网成环,确保三亚市供气平稳。

  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加强污水的综合处理,严格控制污水对环境的影响。加快主城区污水管网工程的建设和红沙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建设河西港务局码头区域、金鸡岭路至荔枝沟、田独镇地区污水管道,新建三亚湾新城区、落笔洞区、鹿回头区三级污水处理厂和林旺二级污水处理厂,扩建亚龙湾西、南山污水处理厂。改造生态垃圾处理厂,使其按设计能力运转。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

  完善信息通讯网络建设,提高数字化通信能力。加强通信网络发展,建设数字三亚。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以光缆为主,以数字微波和卫星通信为辅的大容量、高速率、覆盖全市城乡的立体化通信基础网络。重点建设宽带通信网络,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的三网合一工程。加强三亚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加快党政机关各部门的建网、联网和用网工作及综合网络信息数据交换、安全监控和备份中心系统的建设。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社区信息化、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加快建设农业信息应用系统与三亚金农网工程、工业企业信息应用系统与三亚金企网工程、医疗信息应用系统与三亚金卫网工程和旅游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信息技术和信息应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的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推进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把校校通工程落到实处。

  完善消防设施,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加快特勤消防站、临春、海坡消防站和荔枝沟琼南消防训练基地的建设,解决三亚湾路、凤凰路、迎宾路的市政消火栓欠帐问题,将市政消火栓与各项基础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建设完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步伐,尽快达到消防站国际最低车辆配置标准。

   5.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水网建设,做好防洪、防潮工程,确保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以及游客用水,为城市开发建设、工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水资源保障。完成大隆水库枢纽工程、灌区配套工程建设,解决西部农业生产用水、崖城地区生活用水、南山文化旅游区用水,满足南山货运港建设及港区综合开发、南海油气开发服务基地、梅山工业开发区建设用水需求。推进三亚河防洪、藤桥河防洪、亚龙溪防潮等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完善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及主渠道硬板化防渗改造,为农业生产丰收提供保障。

  (二)扩展城市空间,提升发展的承载力

  紧紧围绕“一市两都三中心”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定位,遵循以人为本原则、产业支撑原则、突出个性和特色原则、培育文化竞争力原则、生态保护原则、功能完善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城乡统筹原则、标准化管理原则、高效经营原则,树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协调发展的新理念,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能经营,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把城市化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

  1.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推进城市发展空间“南进北扩、东拓西展”,形成“海陆并举、中间厚实、两翼齐飞”的城市发展新格局。

  发展蓝色经济,再造“海上三亚”。利用海洋优势,积极发展海上旅游业、海洋渔业、海上物流业,深度开发利用海洋油气、矿产、生物等资源,培育临海工业新优势,建立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推动三亚经济由陆路向海洋拓展。

  加快推进西环铁路境内段改线工程、环岛高速公路三亚连接段工程、火车站迁建、汽车站迁建、荔枝沟和凤凰两条出口路建设,推动城市向北扩张。重点建设月川新区,做好城市新行政中心建设,使月川新区成为功能合理、环境优越的全国一流的新型城市社区。

  东部重点开发六道渔港,加快红沙大桥、红沙至六道公路建设,带动红沙湾和六道湾开发,推动城市向东拓展。

  西部重点完善海坡旅游度假基地,加快天涯海角至南山国道改造,带动红塘湾、天涯海角开发,推动城市向西发展。

  完善城市功能,“做实中间”。把市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具有一流人居环境的新型城区,增强主城区的聚集辐射能力,强化主城区的服务功能和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市域发展中的主导带动作用,使之成为三亚人口集聚、产业集聚、财富集聚的中心。加快南山货运港、田独至藤桥城市交通主干道建设,带动海棠湾和南山、梅山开发,“两翼推进”,促进三亚东、西部共同发展。高水平制定海棠湾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统筹考虑一、二、三线土地的有效利用,稳步推进海棠湾开发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滨海旅游度假区和现代化的都市新城区。

   2.强化城镇辐射功能

  完善“一城五镇”的城镇发展框架。围绕“一片一线五点”,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交通干线为依托、周边镇为支点,引导和培育沿海带状城镇群的发展,形成“组团规划、片区发展”的空间格局。通过加快三亚河出海口片区、海坡片区、阳光海岸、海坡三亚湾新城区、临春片区、红塘湾、六道湾等大的片区改造和开发,推动市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区的中心地位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心城区与镇区的沟通协作,强化地域分工,更好地发挥城镇在区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重点扶持和加快发展中心镇。凤凰镇继续发展城郊型农业和旅游产品加工,形成三亚中部旅游服务基地。田独镇在大力发展热带水果、花卉、海洋捕捞及海洋养殖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旅游及旅游服务业,推动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天涯镇着力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全面发展现代农业,在全市旅游业总体规划指导下,大力发展以旅游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使之成为经济支柱。崖城镇在巩固反季节瓜菜与热带水果种植、海洋养殖捕捞、南繁育种等传统优势产业,相应配套发展农产品保鲜、包装等加工业的基础上,发掘自身文化内涵和旅游资源,结合旧城改造、崖州古城保护、热带高效农业建设等,开发琼崖文化之旅、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等特色项目,充实三亚旅游体系,丰富三亚旅游内涵,成为南山工业区、南山风景名胜区的后勤服务基地。海棠湾镇以其土地资源优势,发展以名优水果、冬季瓜菜为主的热带高效农业,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有序开发的原则,努力发展以观光、度假旅游业和农产品营销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三)实施优势产业战略,增强经济核心增长力

  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依托科技创新,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的转变,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升三亚经济实力。

  1.加速旅游业转型增效

  认真实施《三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进程。旅游业是三亚“十一五”期间的主导产业,担负着引领经济起飞和社会繁荣的双重职责。应以建设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为目标,以市场导向为原则,以追求更大经济效益为主要杠杆,积极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打造“休闲之都”、“健康之都”、“会展中心”、“时尚中心”、“购物中心”,构建“一市两都三中心”的基本框架。以创旅游品牌为核心,提高旅游服务档次,创新旅游产品内容,下大力气打造高品位、高档次、在国内国际具有较高声誉的特色旅游景区和旅游产品,尽快形成旅游业的规模效益,推动由旅游观光向休闲度假,由单一的娱乐场所、娱乐项目向复合式、多功能、多层次的娱乐基地发展,促进旅游业从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努力将三亚建设成为中国13亿人口的度假天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亚洲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度假目的地。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做好“生态、美丽、休闲、健康”四篇文章,完善“吃、住、行、游、娱、购、健、美、学”九要素,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扩大港澳台、日韩俄及东南亚市场,积极开发欧美市场。力争到2010年,星级酒店接待过夜游客7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百亿元。

  积极申办“国际旅游特区”,建设中国国际旅游的龙头和示范窗口。向国家申请创办“国际旅游特区(试验区)”,参照国际惯例,把国家确定的对外开放和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放在三亚先行先试,把国际旅游空白领域的制度设计放在三亚先行探索,取得旅游产业发展的先行试验权。以突破制约旅游休闲、文化会展等发展的瓶颈为重点,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创新投融资体制以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机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逐步实现国际游客的自由出入、资金的自由流动、货物的自由通关。充分发挥三亚旅游对中国国际旅游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使之成为中国参与国际旅游高端市场竞争的拳头产品和重要平台。

  推进形成“东、西、南、北、中”放射状旅游空间新格局,加速旅游产品的升级改造。加快滨海老景区的改造和扩建,全面提升其档次和品位,高规格、高品位开发新景区、景点,进一步增强景区、景点的旅游吸引力。配套完善南山文化旅游区和爱心大世界景区功能,改造扩建天涯海角等传统景区景点,加快推进红塘湾、三亚湾开发建设,深度挖掘崖城孔庙等历史文化项目,打造西部旅游观光走廊。高水平、高质量开发亚龙湾、海棠湾,建设国际一流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打造东部旅游度假休闲带。利用丰富的热带森林和地热资源,推进羊栏、半岭水库、南田旅游区森林浴和温泉项目建设,打造北部康复疗养度假区。以将游客引入市区消费为目标,加快完善旅游配套功能,重点推进时代海岸、阳光海岸等项目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集休闲、娱乐、餐饮、购物于一体的不夜城,培养旅游核心消费区,构建覆盖城区包括鹿回头、大东海、公园、广场在内的以旅游消费、大众休闲游憩为主题的中部旅游综合区。推动滨海旅游从沿岸向海岛、海洋拓展,继续开发和完善蜈支州岛、西岛景区旅游设施和项目建设,构建“六大湾、六海岛、海上航线”交相辉映的南部海上旅游区,实现“海上看三亚、海上游三亚”的战略目标,开辟旅游新天地。

  以休闲度假为导向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培育分工合理、良性互动的旅游产业链。(1)大力开发海上娱乐项目。开辟海上休闲观光及旅游客运航线,努力开通国际邮轮三亚游的海上航线,深度开发潜水、冲浪、帆船、海底观光等旅游项目,丰富海上休闲运动旅游内涵,提高海上娱乐产品质量。(2)加快发展游艇经济。利用三亚海域面积广阔、岛屿众多的地理条件和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发展私人游艇,加快建设游艇码头,建立游艇俱乐部,引进各类豪华游艇,吸引大批富裕阶层和游艇爱好者前来休闲度假,形成游艇经济,建设中国一流的“游艇基地”。(3)积极发展高尔夫产业。针对国内外高端市场需求,加快鹿回头、南山等高尔夫球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在积极培育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价格、气候以及海南球场密集、类型多样的整体优势,大力开拓国外市场,并以举办高水平的国际赛事推动高尔夫旅游的发展,打造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高尔夫天堂。(4)进一步发展会议会展旅游。加快三亚国际会议会展中心建设,完善现代化通讯、监控、同声翻译、图文传真、影音传送等会务服务与配套设施,培养专业化人才;利用环境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诸如高层论坛、研讨、时尚活动等高等级、悠闲式的会议、会展旅游;利用热带特色农业和南繁育种的优势,积极推广特种产品科研、展销、订货等专项会议、会展旅游;利用国家南海油气开发以及海南省西部工业带加速发展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吸引大公司、大企业、大集团的企业年会、董事会、客户协调会、联谊会、订货会等来三亚召开;建立会展旅游协调公关机构,争办国际性和全国性会展。(5)努力培育文化旅游市场。积极挖掘三亚热带海洋文化、历史文化、福寿文化、美丽文化、民族风情文化等文化内涵,开发出一批游客参与性强、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的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6)加快发展健康休闲旅游。加强康复医疗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大力发展中医保健、美容美体、温泉疗养等产品,创造条件建设1~2个规模较大的康复医疗项目,努力把三亚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富有特色的中医保健、康复疗养中心。

  大力发展旅游商贸,打造旅游购物和美食天堂。深度挖掘传统民族手工艺品,建立旅游用品和纪念品生产基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统一规划和包装以海产品为主的餐饮美食,形成具有热带地方特色的餐饮文化及餐饮旅游产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开办旅游免税商店,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商贸服务业。合理布局商业网点,优化商品市场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及多种业态在景点附近和游客易于到达的地方设立小商铺、便利店、连锁店、街市、夜市、购物中心等,选取适当地点开辟旅游商业步行街和特色商品市场,形成商品类型丰富、业态结构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的商业网络,满足本地居民和游客的不同购物需求,以不拘一格、丰富多彩、生机勃勃的旅游商业氛围引导消费、促进消费、创造消费、扩大消费,以商贸促旅游。

  加快旅游业全方位开放步伐。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发展、市场运营的方针,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旅游大公司、大集团,通过兴办中外合资旅行社、外商独资旅行社、合作进行旅游开发等方式,加快与外来企业、外来资本特别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国际大旅游集团的合资合作,让更多外资进入三亚旅游市场。同时鼓励引导当地民众积极参与,形成以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平台、以资本为纽带的全方位大开放系统,以旅游立市、旅游兴市、旅游富市、旅游强市。

  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创造共赢局面。加强与陵水、保亭、乐东、五指山等县市的旅游合作与互动,打造琼南旅游经济圈,以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旅游资源为补充,以全省的旅游为纵深,以泛珠三角(特别是要加强与粤、深、港澳旅游市场的合作)和“10+1”区域合作为依托,积极参与大旅游经济区的宣传与合作,借势发展,迅速提高国际知名度和产业竞争力,尽可能拓宽进军国际市场的渠道。

  2.加快发展热带高效农业和海洋渔业

  着力提高农业效益,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坚持比较效益最大化和生态平衡的原则,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南繁育种、热带水果、热带花卉、冬季瓜菜、热带林木等热带高效农业;推广农产品优良品种,普及设施栽培技术和精准种植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沼气系列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业;推动生产和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提高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龙头加工企业和以专业协会为重点的中介组织,完善经营机制,开拓培育市场,搞活产品流通,提高综合效益。未来五年,把全市农业建设成为结构合理、产业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现代化农业雏形。

  加强农业技术革新,创新市场营销方式。以拓展营销渠道为先导,在发挥“季节差、无公害、名特优”等优势的基础上,推进产品更新、保鲜技术和营销方式创新;大力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实施“百项农业新技术”,支持新品种及高产栽培综合配套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打造中国南繁育种基地,采用基因重组等农业生物技术快速繁育种苗、培育新品种;组织科研力量,联合国家权威部门和相关国际组织,加快热带农作物认证标准和等级评定标准制定,占据世界热带作物发展的制高点,积极应对来自东南亚各国和台湾省的竞争。

  实施畜牧业“倍增计划”,做大做强畜牧业。进一步扩大“一村一品一特色”富民工程建设步伐,扶持农民实施“十头万户”养猪工程;继续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建设,以“无疫区”品牌推动三亚畜牧业规模化进程,引进良种良苗,调优畜禽品种结构,打造三亚畜牧业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以海促渔、以海强市、以海富民”,建设中国南海渔业基地。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构建由三场(三亚近海渔场、西中沙、东南沙远海渔场)、三湾(海棠湾、红塘湾、崖洲湾)、一港(六道湾渔港)组成的海洋渔业发展新格局。合理规划海洋捕捞和养殖产值比例,限制近海捕捞,加快发展外海捕捞,实现外海捕捞规模化、专业化;采用亲种纯化、工厂化育苗、抗性育种等高新技术进行珍贵海产品良种繁育和引种驯化,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技术、微生物复合制剂与酶制剂净化养殖技术、立体生态混合养殖技术、轮回养殖技术、海淡水混合养殖技术等先进养殖技术,推动养殖品种由单一的海洋普通品种向名贵海洋珍品方向发展;调整海水养殖结构,限制近岸的高位池养殖,发展浅海养殖和抗风浪式的深海网箱养殖,推广生态养殖,形成一批大型名特优养殖基地和苗种基地;建立人工渔礁,发展休闲渔业。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加快六道湾渔港码头建设以及渔业交易中心建设,把三亚建设成为南海渔业集散基地。进一步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推进水产品由初加工向精细加工、品种多样化转变,打造三亚水产品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建立水产品保鲜运输体系,拓展销售范围,扩大市场份额。

  3.积极推动新型工业发展

  借助外脑,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挥劳动力成本低、热带农产品和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等优势,引进一批企业、开发一批项目,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带动产业发展,大幅提升工业整体实力。

  重点发展荔枝沟工业区和田独高新技术产业区,培育发展南山出口加工区和梅山工业区,努力推进南山货运港和六道湾渔港临港工业的发展。荔枝沟工业区主要发展水产品加工、食品及旅游休闲方便食品加工、新型建材及旅游工艺品加工,重点建设海润珠宝配送基地等项目。田独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要发展生物制药、旅游商品开发、高精电子产品生产及软件开发,重点建设海军无线电设备维修厂、海南日报三亚印刷基地、三亚同济软件产业园等项目。南山和梅山工业区作为工业发展备用地,“十一五”期间应着重做好基础设施、园区建设等前期工作,未来梅山工业区主要依托南海油气资源及其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化纤、纺织业、精细化工和下游产品加工等产业,南山出口加工区主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海洋产业,重点建设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生产后勤服务基地。南山货运港依托深水良港大吨位船舶可大进大出的优势,大力发展大宗海运货物集散、加工以及客船、货船、渔船、高档次游艇维修制造等临港工业,重点建设南山修造基地等项目。六道湾渔港重点发展制冰、冷冻、海产品加工、深海动植物资源深加工等临港工业。

  4.适度发展房地产业

  充分利用三亚优越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健康、适度发展房地产业。由于三亚现存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按“土地供应略少于市场需求”的原则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对土地交易实行“招、拍、挂”,确保土地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黑市交易,促进三亚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科学合理地调整可供开发的土地级别。根据资源效益最大化原则,以拥有旅游度假资源优劣程度为标准对全市土地级别进行调控,确定出让地块的起拍价格,拉大土地级差地租,将拥有最优度假资源的用地规划为高档房产项目开发,而将不具备旅游度假资源的用地规划为中低档房产项目的开发,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在酒店建设上要坚持限制一般酒店、控制高级酒店、发展顶级酒店的思路,争取吸引更多世界知名品牌酒店进驻三亚。明确规定海边用地不再批准新建商品房项目,避免对稀缺海景资源的巨大浪费,使土地供应市场更加科学、公平、合理。

  借鉴国外旅游度假胜地房地产业的开发经验,吸取其先进的开发理念,充分挖掘本土文化特色,依托丰富独特的旅游度假资源优势,突出休闲度假和健康长寿适于居住的主题,努力把三亚建成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胜地和国内外富裕阶层的第二居住地。

  根据三亚房地产市场“两极分化”的特征,有针对性的做好房地产市场推广工作,高端市场以“长三角地区”和首都等国内最发达地区为主,兼顾国内“高寒地区”、“西北边远地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低端市场以“海南本地”居住为主,兼顾“高寒地区”、“西北边远地区”养老需求。

  未来房地产产品开发重点针对“高端市场”,以结合旅游业的休闲度假物业为主,如产权酒店、酒店式公寓、高品位的休闲度假别墅等,满足高消费客户休闲度假、投资保值的需要;兼顾不占有优越旅游资源的区域,开发针对“低端市场”的中档小区,满足购房客户居住、养老的需要。同时,进一步完善针对本市居民、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重视本地居民和城镇化需要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建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总量调控和建设保证机制,合理确定经济实用房建设规模,解决好中低收入居民的安居问题,健全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

  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测、监测,密切关注房地产业经济周期的变化,及时做出政策调整,避免房地产行业出现“大起大落”。把握好土地供应的规模,控制好开发的节奏,努力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发挥对三亚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5.大力发展文体健康产业

  三亚发展文体健康产业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十一五”期间应重点整合文化资源、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亚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投资文体产业,大力发展演艺娱乐、文化旅游、信息网络、健康体育、美丽时尚、影视制作、新闻图书出版、会议会展等文化健康产业。

  继续办好亚洲高尔夫巡回赛三亚公开赛、国际铁人三项赛、香港——三亚国际帆船赛、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南山长寿文化节等体育赛事和节庆活动,努力吸引更多有影响的赛事活动在三亚举办,做到季季有引起国内关注的活动,年年有吸引全球目光的活动。加快文化体育产业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组建高水准的市属文艺歌舞团体,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顶级演艺团体、娱乐机构和投资商在三亚投资组建各种形式的中介机构和巡回演出。建设具有热带风情、集外景拍摄基地、室内摄影棚和影视创作、制作、交易为一体的中国南部影视基地,吸引更多的影视机构前来三亚拍摄制作节目。加快体育会展中心等场馆建设,促成一批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落户三亚。加强会议、会展软、硬环境建设,努力吸引更多国家机关、知名企业、国际组织在三亚举办会议和开办会议培训中心。力争到2010年将三亚建设成为中国重要的影视节目制作及交易中心、动漫画和网络游戏制作交易中心、区域性会议中心以及中国一流的体育冬训基地,使文化体育健康产业逐步成为三亚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6.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体系

  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和油气加工基地。适应国家南海权益保障和能源安全战略要求,根据海南省“以海兴陆、以海兴琼、建设海洋强省”的发展战略,在梅山工业区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和油气加工基地。通过完善“三通一平”,利用南海对外开放区块政策,采取土地出让、税收等政策优惠,加快南海油气开发服务基地建设,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重点发展海洋资源研发、石油储备、油气中转运输、石油化工、压缩天然气、天然气发电、化肥生产、天然气化工及下游产品加工,使之成为主体功能完善、生产生活设施配套的中国南海现代化后勤服务基地和重要的油气加工基地。

  建设港口商贸服务区。依托港口优势,以强化港口功能为突破口,建设危险品、大宗物资码头和仓储,联通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把港口优势转化为流通优势和贸易优势,加快发展物流运输产业,做到商流与物流相结合、仓储基地与港口运输枢纽相结合、港口综合服务与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石化加工基地相呼应,努力推动 “大港口、大物流、大服务”格局的形成。

  建设南山修船基地。发展修船工业和船用、渔用设备制造业,至2010年,形成修船100艘次的生产能力,基本具备新型渔业机械、捕捞用具、渔用仪器、新型网具钓具的修造能力,提高热带远洋渔轮开发及其配套冷冻、加工技术水平,最终目标是建设与现代化国际性港口相适应的大型维修基地和高档次的游艇制造工厂,形成具有三亚特色的临港工业集群。

二、加快体制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活力三亚

  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加快体制创新,提高政府效能,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力求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性领域和环节上取得重大突破,构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长效动力机制,为三亚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一)加快政府转型

  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制定公共政策、完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减少各种行政审批,改变重审批、轻服务,重管制、轻管理现象,实现政府由经济管理者向社会管理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转变。理顺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镇两级政府职能。强化市政府对土地开发、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规划等的调控管理职能和制定规则、监督规则执行职能。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重大决策公开听证制度,强化人大、政协和媒体对政府的监督,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政府决策的基本准则,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认真执行国家的《行政许可法》,实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打造数字城区,优化生活和营商环境。

  改进机关作风。围绕决策、规划、执行和考核等基本环节,创新机制,规范办事程序。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推广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三亚建设成为全国沿海城市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府公信力最佳的城市之一。加大对公务员培训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务员素质。

  (二)深化国企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整合发展一批”、“改制推出一批”、“关闭破产一批”的方式,分类推进国企改革、改制和重组。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评估体系,健全国有资产运营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证国企改革有序规范进行。要积极主动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参股、控股和增资扩股,整合优势资产、资源,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和竟争力。

  加快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速培育要素市场,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最大限度地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产业引导,鼓励其朝外向型、科技型、多元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水平。切实落实各项扶持、奖励政策,保障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宽松、公平、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壮大中介组织

  鼓励发展各种中介组织。以市场化、专业化为方向,明确各种中介组织的职能定位,提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中介组织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沟通协调、服务代理、信息咨询、公正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发展各种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为企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调整结构,完善职能,自主办会,增强实力,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管理规范、覆盖广阔的行业协会结构体系;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行业协会运行机制。实行政会分开,贯彻“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的原则,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从主要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逐步过渡为由企业发起组建行业协会。

  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社区建设发展的各项规章、政策,引导社区中介组织的有序、规范运作,保障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突出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释放社区自治能量,促进中介组织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实现社会发展、市场调节和基层民主的统一。发挥社区中介组织在组织群众、服务社区、完善社区自治、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基层管理与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作用。

  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利商标事务所等各种市场中介组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营造有利于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的政策氛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设定准入门槛,强化监管机制,对非法经营、弄虚作假、欺骗公众、损害社会的行为严格惩处,规范市场,强化市场中介组织执业风险意识。

  (四)整顿市场环境

  积极发展资本、产权、技术、信息、人才、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市场。打破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

  加强对商业合同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拒绝履行合同、恶意欺诈等行为实施惩处。规范农业订单相关条款,明确农产品购销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约定违约责任,减少订单执行阻力。

  依据“满足需求,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引导房地产投资方向;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强化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监管,严防恶意炒作;加强房地产信息发布工作,提高房地产市场透明度,建设房地产预警机制,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规范宾馆、餐饮、旅行社等行业和导游、出租车司机等从业者的行为。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听取市民、游客等公众群体对旅游市场整治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整改效率;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恶性竞